(原标题: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债券代码:113060 债券简称:浙 22转债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679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 7,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700,000万元。
二、本次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2022年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代码及简称:债券代码:113060;债券简称:浙 22转债。 (三)本次债券发行日期:2022年 6月 14日。 (四)发行规模: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70亿元。 (五)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 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六)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2年 6月 14日至2028年 6月 13日。 (七)票面利率:第一年 0.2%、第二年 0.4%、第三年 0.6%、第四年 1.0%、第五年 1.5%、第六年 2.0%。 (八)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九)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2年 12月 20日至 2028年 6月 13日止。 (十)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 10.49元/股,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详见公告。 (十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二)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三)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06%(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十四)附加回售条款: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十五)转股后的股利分配: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 A股股票享有与原 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 (十六)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支持业务发展。 (十七)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八)募集资金存管: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三、本次债券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一)“浙 22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第一次调整转股价情况: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 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后的转股价为 10.32元/股,自 2022年 10月 31日生效。 2、第二次调整转股价情况: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后的转股价为 10.19元/股,自 2023年 8月 11日生效。 3、第三次调整转股价情况: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后的转股价为 10.05元/股,自 2024年 7月 25日生效。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自 2024年 9月 27日至 2024年 11月 5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0.05元/股)的 130%(含 130%,即 13.07元/股),已触发“浙 22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决定提前赎回“浙 22转债”:公司于 2024年 11月 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前赎回“浙 22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定行使“浙 22转债”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浙 22转债”全部赎回。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分析 公司本次提前赎回“浙 22转债”,符合《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构成影响。
五、风险提示 投资者所持“浙 22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10.05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