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监事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4年11月12日,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刘云涛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26号)。决定书主要内容为:刘云涛的儿子刘东昇在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10月25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87.84万股,成交金额191.73万元;在2024年10月25日卖出公司股票8万股,成交金额18.56万元,构成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刘云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刘云涛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对因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公司高度重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履职与行为合规,后续将持续加强合规培训和宣导,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