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广电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12日10点00分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景晖巷8号广西广电21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544人,持有及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62,640,521股,占广西广电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233%。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广电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同意850,811,8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87%;反对2,998,6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6%;弃权8,830,0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37%。
结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