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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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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4-045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2.981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805%。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4年 11月 18日。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2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变更登记确认书》,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股票解除限售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3年 9月 20日 2、授予价格:8.89元/股 3、授予数量:269.973万股 4、授予人数:46人 5、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6、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登记数量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 游信利 业务总监 中国台湾 18.000 6.67% 0.11% - 程慧贤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中国台湾 18.000 6.67% 0.11% - 余家荣 集团总厂长 中国台湾 20.000 7.41% 0.12% - 毛静燕 财务负责人 中国 8.118 3.01% 0.05% - 核心业务人员和骨干员工中的外籍员工(共 6人) 中国台湾 46.957 17.39% 0.28% - 其他核心业务人员和骨干员工(共 36人) 中国 158.898 58.86% 0.95% - 合计 269.973 100.00% 1.61%

7、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 5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 50%

8、业绩考核: -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以 2022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0%;2024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6.00% -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其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 8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3年 8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3年 8月 29日至 2023年 9月 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公共场所进行了公示。 4、2023年 9月 20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年 9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3年 11月 15日,公司完成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3年 9月 20日,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3年 11月 17日。 7、2024年 10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1、2023年 9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由 49人调整为 47人,拟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82.976万股调整为 279.973万股。 2、在确定授予日后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缴纳期间,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0.00万股。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截至 2023年 10月 25日,公司收到 46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 24,000,599.70元(对应 269.973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实际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46人,实际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69.973万股。 3、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的 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4.011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四、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关于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3年 11月 17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4年 11月 16日届满。

2、关于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根据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3476号),公司 2023年营业收入为 105,702.92万元,同比增长 13.25%,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其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中,45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合格,满足解除限售条件;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上述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五、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4年 11月 18日;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45人; 3、本次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2.9810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7805%;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 游信利 业务总监 中国台湾 18.000 9.000 50% - 程慧贤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中国台湾 18.000 9.000 50% - 余家荣 集团总厂长 中国台湾 20.000 10.000 50% - 毛静燕 财务负责人 中国 8.118 4.059 50% - 核心业务人员和骨干员工中的外籍员工(共 6人) 中国台湾 46.957 23.4785 50% - 其他核心业务人员和骨干员工(共 35人) 中国 154.887 77.4435 50% - 合计 265.9620 132.9810 50%

六、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15,806,591 67.97 -1,329,810 114,476,781 67.19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4,567,429 32.03 1,329,810 55,897,239 32.81 - 三、总股本 170,374,020 100 -170,374,020 100

特此公告。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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