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4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2024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华英证券接受信息披露义务人江阴联华优化调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委托,担任其收购江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股权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期自上市公司公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起至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12个月止。
2023年 7月 1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新市村村民委员会与江阴联华优化调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关于江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华西新市村村委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 80%股权转让给联华基金。2023年 8月 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2023年 9月 21日,华西集团在江阴市行政审批局完成股东信息等变更登记手续,华西新市村村委已将其持有的华西集团 80%的股权转让给联华基金。本次权益变动后,联华基金持有华西集团 80%的股权,从而通过华西集团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26,000万股股份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表决权总额的 29.34%,成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江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本持续督导期间,联华基金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对华西股份的股东权利。华西股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规范运作。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日,未发生承诺人违反其承诺的情形,上述承诺持续有效。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改变或调整。上市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和业务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情况,上市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购买或置换情况。上市公司未发生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上市公司公司章程未发生修订。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动。上市公司不存在分红政策重大调整的情况。上市公司未发生对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联华基金不存在违反其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及后续计划事项的情况。未发现华西股份为联华基金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借款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中,联华基金不存在其他约定义务,亦不存在未履行其他约定义务的情况。
依照《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截至 2024年 9月 22日,本财务顾问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持续督导职责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