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惠达卫浴: 北京世辉律师事务所关于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世辉律师事务所关于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世辉律师事务所关于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 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3. 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并列明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4.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14:30在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黄各庄镇惠达路2号办公楼八楼会议室召开。
  6.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15至15:00。
  7.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均符合会议通知的内容。

  8.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6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65,270,6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861%。
  1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12.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1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14.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265,063,1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7%;反对17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0%;弃权37,4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15. 结论意见

  1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18.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惠达卫浴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