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在江苏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8元(含税)。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2,060,169,15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8,949,000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47,047,001.81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11%。监事会认为该方案符合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