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麒麟信安: 麒麟信安: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麒麟信安: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3个交易日内(2024年 11月 7日、2024年 11月 8日、2024年 11月 1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所处市场环境及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公司生产和销售等业务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已于 2024年 10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公司自查和询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相关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麒麟信安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