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冠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过渡期损益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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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内容】
回 关于苏州冠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资产重组过渡期损益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天衡专字(2024)01656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 天衡专字(2024)01656号 苏州冠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过渡期利润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公允反映了冠鸿智能公司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止的经营成果。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冠鸿智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冠鸿智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及过渡期利润表附注二所述的编制依据和方法编制过渡期利润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过渡期利润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过渡期利润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冠鸿智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冠鸿智能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冠鸿智能公司的过渡期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过渡期利润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五、对本报告分发和使用的限制 本报告仅供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所购买目标资产于过渡期间的损益状况之目的参考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冠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过渡期损益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天衡专字(2024)01656号)之签章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金炜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福丽 2024年11月11日
六、过渡期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 项 目 | 注释 | 2023年7月-2024年8月 | | --- | --- | --- | | 一、营业收入 | 五.1 | 613,657,989.41 | | 减:营业成本 | 五.1 | 432,814,020.19 | | 税金及附加 | 五.2 | 3,418,764.53 | | 销售费用 | 五.3 | 14,572,213.24 | | 管理费用 | 五.4 | 19,599,138.58 | | 研发费用 | 五.5 | 16,553,862.42 | | 财务费用 | 五.6 | -407,873.77 | | 其中:利息费用 | | 609,752.30 | | 利息收入 | | 1,080,270.33 | | 加:其他收益 | 五.7 | 2,843,711.3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8 | -1,025,467.65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9 | 116,925.82 | | 信用减值损失 | 五.10 | -4,922,721.58 | | 资产减值损失 | 五.11 | -2,322,557.3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12 | -186,712.56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 121,611,042.25 | | 加:营业外收入 | 五.13 | 30,332.62 | | 减:营业外支出 | 五.14 | 327,583.7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 121,313,791.10 | | 减:所得税费用 | 五.15 | 16,452,765.8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104,861,025.2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104,861,025.2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 104,861,025.27 |
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员丽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阳华
苏州冠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重大资产重组过渡期利润表附注 (如无特别说明,以下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一、公司基本情况 苏州冠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由徐军、徐飞、蒯海波、刘世严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在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公司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为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丰路50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1TCC29XY,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智能化电子设备、机器人、自动化设备、仓储设备、物流设备、起重设备、机械设备、光电元器件,并提供上述产品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通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过渡期利润表的编制基础 1、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23年7月28日,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亚智能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华亚智能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蒯海波、徐军、徐飞、刘世严4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冠鸿智能公司51%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024年8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31号),核准本次交易。2024年9月12日,本公司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华亚智能公司持有本公司51%股权。本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已完成董事会改组,股权变更手续,华亚智能公司外派高管已履职,华亚智能公司对本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已实现控制;同时,支付股权对价的行为已在进行,尽管尚未支付完成,但不影响2024年9月12日控制已转移的事实,故购买日可确定在2024年9月12日。根据华亚智能公司与本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共同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交割日上一个月的最后一天作为审计基准日,故重大资产重组过渡期利润表交割过渡期确定为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
2、过渡期利润表编制基础 本过渡期利润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与编制利润表相关规定进行编制过渡期利润表。过渡期利润表只列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止的过渡期利润表以及相关附注,不列示比较数据。过渡期利润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