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8日
会议须知: 1. 会议设立股东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2. 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为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管、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及其他邀请人员,大会秘书处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3. 与会者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置于静音状态。 4. 召集人在会议的召开过程中,应当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5. 股东参加股东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利益或干扰会议正常秩序。 6. 股东需要发言或提问,请举手示意,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发言人数10人为限,发言内容应围绕会议的议题。 7.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表决时,在表决票所列选项里填报选举票数,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该表决票上对应的股份数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8. 会议主持人报告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宣布会议开始;在此之后进入会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没有表决权。 9. 其他说明: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议程: 1. 主持人报告会议出席情况,并宣布大会正式开始 2. 主持人宣读,与会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股东发言 4. 主持人宣读投票表决的监票人员名单 5. 股东对大会提案进行表决 6. 休会并统计现场及网络表决结果 7. 宣布大会现场表决结果 8. 律师宣读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9.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原条款: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修订后条款: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