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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烁股份: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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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10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确定 2024年 10月 29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23.7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4万股。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相关公告,并于 2024年 10月 30日至 2024年 11月 8日在公司内部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共 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监事会核查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3.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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