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能辉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能辉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479,07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4,790.70万元。公司34,790.7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4月2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能辉转债”,债券代码“123185”。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2023年10月9日至2029年3月30日止。
“能辉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7.71元/股。2023年11月15日,公司决定将“能辉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32.8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1月16日起生效。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能辉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2.80元/股下调为32.5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20日起生效。2024年7月29日,公司决定将“能辉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28.0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30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不得向上修正。
自2024年10月20日至2024年11月8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8.00元/股的85%(即23.80元/股)的情形,触发“能辉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能辉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能辉转债”的转股价格(28.00元/股),则“能辉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能辉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