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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微: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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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4-090 转债代码:118036 转债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409,658股。 归属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量为110万股(调整前),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0,000万股的1.10%。 3、授予价格(调整前):28.60元/股。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55人。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0%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0%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0%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3、2021年8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4、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5、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6、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7、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8、2024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2021年8月25日 授予价格(调整前):28.60元/股 授予数量(调整前):110万股 授予人数:155人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9,658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1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三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8月25日,因此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为2024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4日。

2、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688.66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净利润为11,226.30万元,较2020年增长303.53%。符合归属条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 本次拟归属的118名激励对象中,63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A”,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50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A-”,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5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年8月25日 2、归属数量(调整后):409,658股 3、归属人数:118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23.1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黄兴平、陈丽恒、高峰、钟丽辉、张志宇、李海霞、朱永 - 其他激励对象(共111人)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认为:除12名激励对象不符合归属条件外,本次拟归属的118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认为: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3、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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