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 2024年 11月 4日发出,会议于 2024年 11月 8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公司应到董事 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名,其中:独立董事李鹏先生、肖维维女士、梁毕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审议《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鉴于公司股票价格长期低于每股净资产,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系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3.00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在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6个月内予以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出售完毕,未出售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政策实行。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