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4-076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9,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2.44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发函问询,截至回购方案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海宁齐鑫炜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意宁波生态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可能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除上述人员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 3个月、未来 6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 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 如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进行修订或监管部门颁布新规,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根据新规进行调整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 2024年 10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29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7,000万元~9,000万元 - 回购资金来源:招商银行宁波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价格上限:32.44元/股 - 回购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数量:2,157,830股~2,774,352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0.5283%~0.6793% -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B886876513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 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 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 如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进行修订或监管部门颁布新规,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根据新规进行调整的风险。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