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滨化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2024年 11月 1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对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的申请》,分别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和申请撤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公司于 2024年 11月 7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257号),上交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二)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