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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泰克: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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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568 证券简称:思泰克 公告编号:2024-047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0月 31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 2024年 11月 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陈智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志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 回购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助力公司长远稳健的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4.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00元/股(含)。
  5.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400,000股至 80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9%至 0.77%。
  6.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
  7.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8. 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9.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0.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4年 11月 25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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