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4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4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本次权益变动是阿拉尔市统众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的青松建化360,922,546股股份向中新建能矿出资,出资完成后,中新建能矿持有青松建化360,922,546股股份,占青松建化总股本的比例为22.49%,从而成为青松建化控股股东。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日,相关股权登记工作尚在办理中。
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运作,未发现其存在违反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相关规定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依法行使股东权益、履行股东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要求青松建化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借款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持续督导期内履行了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等承诺,未发现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重大调整、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进行调整、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出重大变动、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约定义务,不存在未履行其他约定义务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