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250万股,并于2021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公司总股本为33,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6,284.931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9.6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715.069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0.35%。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8名,对应限售股数量为74,368,05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2.54%,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11月1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所作承诺如下: - 股东张家港华慧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张家港亿瑞企业咨询服务部(有限合伙)及张家港保税区百胜企业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股东陈俊荣、席益华、何永龙(自2022年4月12日起担任公司高管)承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兼任监事的股东李强(女,已离任)承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作为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徐国春承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74,368,05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22.54%,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1月18日(因2024年11月17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张家港华慧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20,657,835股 - 张家港亿瑞企业咨询服务部(有限合伙):20,067,548股 - 张家港保税区百胜企业管理企业(有限合伙):19,674,021股 - 陈俊荣:3,934,755股 - 何永龙:2,557,665股 - 李强(女):2,557,665股 - 席益华:2,557,665股 - 徐国春:2,360,903股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