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3:30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九里镇新农村一组16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斐先生
会议主要议程: (一)报告现场参会股东资格审核情况 (二)宣读会议投票表决规则 (三)审议议案: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发言环节 (五)现场会议登记终止,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书面表决 (六)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现场会议表决统计 (七)监票人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八)暂时休会,由监票人、计票人、律师共同统计表决结果(现场及网络合并统计后结果),主持人根据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合并后数据,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在会议纪录上签字;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在会议决议上签字 (十)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投票表决规则: 一、总则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参加会议且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记票。
二、根据上述总则,特提醒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注意下列投票细则: 1、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股东及股东代表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份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2、股东及股东代表填写表决票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填写完毕,务必签署姓名,并将表决票交与工作人员。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股东名称、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视为该股东放弃表决权利,其代表的股份数不计入表决有效票总数之内; 3、表决票发生遗失或缺损,原则上不予补发;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现场律师见证,到会务组办理手续后补票; 4、在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
议案一: 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作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聘请的审计机构,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提供了审计服务,在 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的完成相关审计服务,得到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认可。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继续胜任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提请公司董事会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本次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统筹考虑市场定价,参照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中审亚太的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0万元,合计费用为 80万元;该审计费用与 2023年度审计费用相同。中审亚太基本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临 2024-057号公告。本议案已经 2024年 10月 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