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2024年 11月 18日 13点 30分,无锡市金融一街 8号国联金融大厦 1516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 11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 9:15-15:00 会议主持:董事长 蒋志坚
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聘请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报告人: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周建伟 2.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报告人:董事会秘书 舒婷婷 3.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报告人:董事会秘书 舒婷婷
会议议程: 1. 董事长宣读参会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股份数,介绍参加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律师; 2. 董事长宣读会议表决办法,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3. 董事会秘书介绍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计票、监票规定; 4. 宣读并审议议案; 5.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对议案投票表决; 6. 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7. 监票人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8. 公司董事及管理层解答股东提问,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9. 监票人宣布现场及网络投票汇总表决结果; 10. 董事长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1. 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12. 出席会议股东及董事签字; 13. 董事长宣布会议结束。
表决办法: 1. 非累积投票事项: - 《关于聘请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现场会议监票规定:会议设计票人三名(其中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一名、律师一名)和监票人三名(其中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一名、律师一名),于议案表决前由股东及监事推举产生。 3. 现场会议表决规定:股东及代理人对表决票中的议案,可以表示赞成、反对或弃权,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并在对应项内“√”。
议案一:关于聘请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建议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议案二: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元(含税)。截至 2024年 10月 29日,公司总股本 955,965,72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95,596,572.90元(含税)。
议案三: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943,663,118元变更为人民币 955,965,729元。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专门委员会的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