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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鸿集团: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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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下午2:30在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2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承明先生主持,主要议程包括:

  1. 主持人介绍会议出席情况
  2. 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3. 审议《关于修订<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4. 宣读会议表决办法,推选监票人
  5. 议案审议及现场沟通
  6. 休会(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7. 律师宣读本次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8. 会议结束

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本次股东大会的须知包括: - 董事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 与会人员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的指引和安排,遵守会议规则,维护会议秩序; - 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事项相关; -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须根据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 表决办法: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每一表决权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议案一:关于修订《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原第八条、“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原第七十三条和“第六章董事会第二节董事会”原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的相关表述进行调整。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第八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 第七十三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 第一百一十七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 第一百二十二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二十四条: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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