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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富微电: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达1%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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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达1%的公告)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达 1%的公告

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基金”)计划自披露减持计划公告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4年 11月 4日至 2025年 2月 3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45,527,907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现公司收到产业基金出具的《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1%变动告知函》,截止 2024年 11月 5日,产业基金本次减持计划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175,96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

具体减持及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1. 基本情况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3.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号 52幢 7层 718室
  4. 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 11月 4日-2024年 11月 5日
  5. 股票简称:通富微电
  6. 股票代码:002156
  7. 变动类型:减少
  8.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9.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0. 股份种类:A股
  11. 减持股数:15,175,969股
  12. 减持比例:1%
  13.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14.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15. 股东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16.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17,081.7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11.26%
  17.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15,564.16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10.26%

  18.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19.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20.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计划一致

  21.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22.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否

  23. 备查文件

  24.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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