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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新科技: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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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588 证券简称:美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2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有关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美新海外有限公司、美新工程材料(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新工程”)、美新科技(建瓯)有限公司、NewtechwoodAmerica.Inc.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拾亿元整(小写:1,000,000,000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根据南山区-高新投知识产权16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8+9”产业集群),公司全资子公司美新工程为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了人民币4,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合同》,该笔授信由美新工程以一项知识产权作质押担保以及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美新工程在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的4,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公司就该笔授信向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美新工程材料(深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2月10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18号前海香缤大厦802号-A029 法定代表人:林东融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工业设计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塑料制品销售;家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礼品花卉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制品销售;销售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物联网应用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9,783,530.29元,负债总额58,174,800.11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58,174,800.11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净资产-8,391,269.82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48,779,512.51元,利润总额-11,695,943.15元、净利润-8,771,957.36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50,723,918.72元,负债总额62,606,210.55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62,606,210.55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净资产-11,882,291.83元,营业收入16,167,104.45元,利润总额-6,447,166.55元、净利润-5,491,022.01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美新工程材料(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查询,美新工程材料(深圳)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为: (一)保证人: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权人: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三)债务人:美新工程材料(深圳)有限公司 (四)最高债权额: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五)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六)保证担保范围:最高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含反担保债权,下同)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担保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除另有约定外,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本金余额最高限额。 (七)保证期间:起算日之日起加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2、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3、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担保文件签署后,因相关业务尚未实际发生并未导致公司的担保义务增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015.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30%,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授信额度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3、《反担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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