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昆山康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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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内容】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接受泰州华侨城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泰州华侨城」)的委托,就「泰州华侨城」拟挂牌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昆山康盛」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的相关内容摘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确定「昆山康盛」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泰州华侨城」拟挂牌转让「昆山康盛」股权提供价值参考。该经济行为已经《华侨城华东投资有限公司办公会议纪要-华东办纪字〔2024〕23号》通过。
二、评估对象:评估对象为「昆山康盛」股东全部权益,与上述评估对象相对应的评估范围为「昆山康盛」申报的且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锡分所审计的截至评估基准日「昆山康盛」的全部资产以及相关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以及相应负债。
三、评估基准日:2024年 6月 30日。
四、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五、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六、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昆山康盛」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41,936.09万元人民币。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昆山康盛」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38,590.00万元人民币。经综合分析,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评估报告之评估结论,即:「昆山康盛」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41,936.09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肆亿壹仟玖佰叁拾陆万零玖佰元整)。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通常情况下,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 2024年 6月 30日至 2025年 6月 29日止。
七、特别事项说明摘要:本资产评估报告所载评估结论仅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价值类型和评估假设条件下,根据有关经济原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准则测算的市场价值。我们在评估过程中发现的以下事项可能会影响评估结论,但在目前情况下我们无法估计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程度。谨提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对该等特别事项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