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强邦新材: 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文档名】1221638195.PDF

【摘要内容】

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为强化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的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 第二条: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 -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 第八条:《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委员。 - 第九条: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审计部,审计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向委员会提供资料、筹备委员会会议。

第三章 职责 - 第十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 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 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 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 第十一条: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 第十二条:下列事项需要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 第十三条: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督审计活动。 - 第十四条: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 第十五条:董事会应充分尊重审计委员会关于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不得对审计委员会的建议予以搁置。 - 第十六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第四章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 第十八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召开前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会议通知材料应在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到全体委员,因特殊和临时原因需要紧急召开会议的,半数以上委员同意的,可以不受前述通知期限限制。 - 第十九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可采用现场会议形式,也可采用通讯表决方式。 - 第二十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电话、以专人或邮件送达等方式进行通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快捷通知方式时,若自发出通知之日起2日内未接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被通知人己收到会议通知。

第五章 议事与表决程序 - 第二十一条:审计委员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含三分之二)出席方可举行。 - 第二十二条:审计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 第二十三条:审计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 第二十四条:审计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会议。审计委员会关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责,董事会可以罢免其职务。 - 第二十五条: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包括未出席会议的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审计委员会委员每人有一票表决权。 - 第二十六条: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可以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召集与会议议案有关的其他人员列席会议、介绍情况或发表意见,但非审计委员会委员对议案没有表决权。 - 第二十七条: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 第二十八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议案进行审议并充分表达个人意见;委员对其个人的投票表决承担责任。 - 第二十九条:审计委员会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 - 第三十条: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 第三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应披露审计委员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内容,包括会议召开情况和决议情况等。 - 第三十二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应进行书面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 第三十三条:审计委员会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 第三十四条:审计委员会委员对于了解到的公司相关信息,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章 附则 - 第三十五条: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议事规则如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 第三十六条:本议事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 第三十七条:本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强邦新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