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禾智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1日、11月4日、11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行业政策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许大红先生及股东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于2024年10月18日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同日,许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葛苏徽女士、王金诚先生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前述协议约定公司股东许大红先生、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拟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214,150,808股股份、1,552,300股股份、2,711,562股股份、358,550股股份(合计18,773,22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4%)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予阳光新能源。同时,许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拟放弃其转让后所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且葛苏徽女士、王金诚先生均将其转让后所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阳光新能源行使。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该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关注到“溢价101%入主泰禾智能,阳光电源买壳背后藏何资本谋划”等相关报道,经向阳光新能源核实,阳光新能源确认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公司主营业务进而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的计划。
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67.3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89%,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业绩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目前,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除上述重大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