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千红制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3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 召开时间: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1月 5日(周二)下午 15:00 -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11月 5日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 召开地点: 公司云河路厂区二楼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号) - 召开方式: 现场与网络会议方式 - 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 主持人: 公司副董事长赵刚先生 - 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 总股本: 1,279,800,000股 - 扣除已回购股份: 30,000,000股 - 有表决权股份: 1,249,800,000股 -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34名,代表股份 517,850,1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346% - 现场投票:13名,代表股份 482,046,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699% - 网络投票:921名,代表股份 35,803,5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47% - 中小投资者: 925名,代表股份 95,429,9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56% - 出席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 514,943,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87%;反对 1,498,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94%;弃权 1,40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8%。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2,523,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542%;反对 1,498,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07%;弃权 1,40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51%。 - 议案详情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以上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 律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 见证律师姓名: 刘伟、梁琴 - 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 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