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 公示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至2024年11月4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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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方式:
-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及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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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核查意见:
- 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 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 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 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