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27 证券简称:森鹰窗业 公告编号:2024-088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首次授予部分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 56人,预留授予部分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 34人。 2、首次授予部分拟归属数量为 36.603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9%;预留授予部分拟归属数量为 7.791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8%。 3、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调整后):13.80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同意向符合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共计80名激励对象办理44.3940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形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9,480.0000万股的2.32%。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8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9,480.0000万股的1.9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1.82%;预留4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9,480.0000万股的0.4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8.18%。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28元/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5、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共计60人,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7、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8、禁售期: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额外设置禁售期,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9、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在 2023年-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办理44.39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归属事宜。
特此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