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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鹰窗业: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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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2023年7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年7月31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4年11月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次调整的情况: 1. 2024年5月1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5月28日实施完毕。 2. 根据《激励计划》,公司涉及派息事项时,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0-V。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13.80元/股。

本次作废的情况: 1. 激励对象离职: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万股作废失效。 2. 公司层面考核不满足完全归属条件: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939,647,063.74元,公司层面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比例为70%,因此应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19.08万股。 3.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不满足完全归属条件: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不满足完全归属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1260万股作废失效。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7.2060万股。

本次归属的情况: 1.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归属比例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2.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归属比例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3. 归属条件成就: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的考核要求均已满足。 4. 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公司本次可归属人数为80人,可归属数量为44.3940万股,归属价格为13.80元/股(调整后)。

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文件,并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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