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4年 11月 15日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 11月 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杨勇萍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截至2024年11月4日,杨勇萍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华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6,341,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3%。杨勇萍先生提出增加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提案人主体资格、提案时间、程序以及提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如下:
会议审议事项包括: 1. 《关于拟为子公司成都雪榕向成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 1.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