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蓝天燃气关于不提前赎回“蓝天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自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1月4日期间已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蓝天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蓝天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蓝天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蓝天转债”,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4年11月5日至2025年5月4日),若“蓝天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5年5月5日(若为非交易日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蓝天转债”再次触发提前赎回条款,公司将根据《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再次决定是否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