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地点:上海市大连路118号隧道股份大连路基地6楼英豪厅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议程: 1. 宣读大会须知 2. 会议事项: - 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答疑 4. 宣读表决办法的说明、进行大会议案表决 5. 宣布表决结果 6. 见证律师进行见证发言 7.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大会须知: - 大会设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 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 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申请,经大会主席许可,始得发言或质询。 - 每位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发言不得超过2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 - 大会以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时不进行大会发言。 - 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 - 会场内请勿吸烟、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表决办法的说明: -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的组织工作由大会秘书处负责,其中计票人二人、监票人二人,计票人负责统计清点票数、统计议案的表决结果,监票人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并由律师当场见证。 - 表决规定: -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表决内容,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表决票上的内容,可以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应在相应的方格处画“√”,不按上述要求填写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 - 为保证表决结果的有效性,请务必填写股东信息,在“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名”处签名,并保持表决票上股东信息条码的完整性。 - 本次大会第2、3、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属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 本次股东大会会场设有票箱一个,请股东及股东代表按工作人员的要求依次进行投票。 - 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在律师的见证下,打开票箱进行清点计票,并将表决内容的实际投票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经公司财务部门核算,公司2024年半年度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5,650,446.55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7,008,552,197.02元。 -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分配方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