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6月 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千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2元/股(含)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5千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56%。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
2024年 7月 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将上述回购股份用途从“用于股权激励”拟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6683.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49%,购买的最低价为 1.02元/股、最高价为 1.08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 6975.2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所有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