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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股份: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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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一、交易概述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公司控制主体上海启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启澜”)拟将其持有 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Cayman) Limited(以下简称 “索尔思光电”或“标的公司”) 556.03万股股份以及通过 Diamond Hill, L.P.持有的 2,959.25万股股份转让给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发展”),合计转让3,515.28万股索尔思光电股份,转让总价款为 9,202.66万美元。本次转让完成后,上海启澜通过 Diamond Hill, L.P.剩余持有索尔思光电 3,034.37万股股份。

二、进展情况 2024年 10月 31日,上海启澜与万通发展签署了《关于 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Cayman) Limited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如下: 1. 第一条 股份转让及交割 经各方协商一致,《股份转让协议》第 2.1条第 2款修改如下:付款条件最晚满足日由 2024年 12月 31日延长至 2025年 3月 31日。 2. 第二条 标的股份对价及支付方式 第一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时间修改为:在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条件全部满足后,万通发展应在 10个工作日内(但不得晚于 2025年 3月 31日)支付第一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 3. 第三条 分手费 分手费支付时间修改为:自《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如万通发展尚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股东大会的召开通知及公告,万通发展有权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自 2025年 1月 1日起,如万通发展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及公告且未能就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标的公司及本协议转让方另行协商一致的,或经万通发展股东大会审议否决本次交易,则万通发展应在前述任一情形发生后的 15个工作日内支付分手费。 4. 第四条 声明、保证及承诺 万通发展及本协议转让方承诺,在本协议成立后至 2024年 12月 31日期间,共同促使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条件的达成,且前述期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方就与本协议所述的交易相同或类似的事项或者就与本协议所述交易相矛盾的任何其他交易进行接触、商谈、磋商或签署任何协议或安排。

三、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关于 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Cayman) Limited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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