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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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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4-067 转债代码:123071 转债简称:天能转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4年 8月 20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41元/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股份出售的情况)。其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计划金额为 2,500万-5,000万,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股份出售的情况)的计划金额为 2,500万-5,000万。公司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股份出售的情况)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024年 10月 30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49,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1%,最高成交价为 5.2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2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782,26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适时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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