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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诺生物: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乐普医疗)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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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乐普医疗))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圣诺生物 股票代码:6881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 37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4年 10月 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诺生物”、“上市公司”、“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圣诺生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4年 9月 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因自身资金需求,乐普医疗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9,0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100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由 9,072,000股减少至5,600,000股,持股比例由 8.1000%减少至 5.0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的方式完成本次权益变动。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减持期间:2023/9/18~2023/9/20,2024/10/08~2024/10/30 减持数量(股):2,910,555,561,445 减持比例:2.5987%,0.5013%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权益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数(股)9,072,000,占总股本比例8.1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数(股)5,600,000,占总股本比例5.0000% 合计:持有股数(股)9,072,000,占总股本比例8.1000%;持有股数(股)5,600,000,占总股本比例5.0000% 注:1、公司于 2023年 6月实施 2022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4股,本次分派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由 6,480,000股相应增加至 9,072,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前乐普医疗持有股份为公司 IPO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个月内,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圣诺生物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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