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36 证券简称:桂冠电力 公告编号:2024-040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2024年11月15日10点00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2601会议室 -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2024年11月15日,交易时间段为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为9:15-15: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1.00 -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投票股东类型:A股股东 - 应选董事(1)人:宋文平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聘请的律师。 -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出席;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及股东帐户卡。 -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2024年11月14日16:30前收到为准。 - 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9:00-11:30;15:00-17:00。 - 现场登记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2305室。 -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2307室证券资本部 - 邮编:530029 - 联系电话:0771-6118880 - 联系人:许女士、黄先生 - 传真:0771-6118999
六、其他事项 -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 --- | --- | --- | | 1.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1 | 宋文平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累积投票议案 | 投票数 | | --- | ---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4.01 | 例:陈×× | | 4.02 | 例:赵×× | | 4.03 | 例:蒋×× | | 4.04 | 例:李×× | | 4.05 | 例:王×× | | 4.06 | 例:宋×× | | 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 5.01 | 例:张×× | | 5.02 | 例:王×× | | 5.03 | 例:杨×× | | 6.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 6.01 | 例:李×× | | 6.02 | 例:陈×× | | 6.03 | 例:黄××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 --- | --- | ---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 例:陈×× | 500 | | 4.02 | 例:赵×× | 0 | | 4.03 | 例:蒋×× | 0 | | 4.04 | 例:李×× | 0 | | 4.05 | 例:王×× | 0 | | 4.06 | 例:宋××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