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时间:2024年 11月 22日(周五)下午 14:00 会议地点:上海市中山南路 119号 15楼会议室 召集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会议议程: 1.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 宣读会议须知 3. 审议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4. 股东发言和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5. 会议主席宣布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6. 宣读大会议案表决办法,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7. 现场投票表决 8. 会场休息(统计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 9. 宣布表决结果 10. 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11. 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参加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 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 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可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全部回答问题的环节控制在 30分钟以内。 - 大会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股份总数。 - 股东在会议现场投票的,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 会议开始后请全体参会人员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 - 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食宿和接送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拟将董事会的人数规模从目前的13人调整为15人,监事会的人数规模拟从目前的9人调整为7人。 - 对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及定义等条款进行完善。
议案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提名龚德雄先生、鲁伟铭先生和卢大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 提名谢维青先生、杨波先生、石磊先生、李芸女士、徐永淼先生和任志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议案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提名吴弘先生、冯兴东先生、罗新宇先生、陈汉先生和朱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议案四: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提名刘炜先生、杜心红女士、沈广军先生、凌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