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编写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内容依据充分、适当,真实公允。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为支持公司产业持续发展,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项目投资及业务拓展等资金需求,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本次最高借款额度有效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12月 31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利率为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表决结果:同意票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壮加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整体经营规划,为优化企业组织架构,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公司拟注销全资子公司松炀再生资源(广州)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全资子公司注销相关事宜。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