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
- 总则:
- 为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议事规则。
- 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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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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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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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重大资产购买、出售、担保事项,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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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的召集: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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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作出书面反馈,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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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提案内容应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 董事会、监事会及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提案。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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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20日前(年度股东会)或15日前(临时股东会)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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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的召开:
- 股东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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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主持人应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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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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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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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的执行:
- 股东会形成的决议由董事会负责组织贯彻,监事会实施的事项由监事会主席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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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结果由董事会或监事会向股东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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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 本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的附件,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