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注销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为 2023年 10月 31日至 2024年 9月 26日,并已于 2024年 9月 26日期限届满,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共自主行权 7,743,391份,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79,909份。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公司决定对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79,909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试行办法》、《问题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修订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注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