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10修订稿))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
- 总则:
- 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行为,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订,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对全体董事和董事会的运作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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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董事会应及时修订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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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 董事会下设证券投资部,负责管理、督导和协调董事会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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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大会、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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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程序:
-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 定期会议的提案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包括股东、董事、监事会、董事长、独立董事、总经理等提议召开。
- 会议通知应提前十日或五日发出,特殊情况可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口头方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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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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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程序:
- 会议主持人应提请董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意见,董事可以自由发言或书面发表意见。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计名和书面方式进行,董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半数同意,特定事项需更多董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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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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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
- 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的基本信息、提案内容、每位董事的发言要点和表决意向等。
- 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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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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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 董事会可以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 公司设独立董事并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