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留“年产1,500套超低氮蒸汽锅炉产业化项目”原实施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杨山坞三路99号”的基础上新增实施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杨山坞一路188号”。本次增加实施地点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