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对外投资并注销共青城执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9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投资并注销共青城执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合伙企业自设立以来尚未有项目投资落地,为降低投资风险及管理成本,公司拟终止对外投资并注销合伙企业。本次终止对外投资并注销合伙企业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合伙企业名称:共青城执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纵横金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0万元整,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基金规模及各方出资额:普通合伙人厦门纵横金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金额 100万元,实际出资金额 0万元;有限合伙人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认缴金额 9,900万元,实际出资金额 0万元;合计 10,000万元,实际出资金额 0万元。
自合伙企业设立以来,公司与基金管理人针对公司所关注的高成长性的未上市企业股权,兼顾投资于新三板已挂牌、股权类基金份额和普通合伙人认为符合合伙企业利益及法律规定允许投资的其他投资机会,合伙企业对相关项目进行了前期尽调,但在目前市场环境变化及多种因素影响的背景下,未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公司亦未进行实际投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投资方式的选择基于审慎使用资金的原则,为了降低投资风险及管理成本优化资源配置,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对外投资并注销合伙企业。
本次终止对外投资并注销合伙企业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等方面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