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航重机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中航重机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客观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一致同意《中航重机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董事会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10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