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与之配套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是当前经营环境与制定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继续实施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回购注销数量为2,250.0011万股,回购价格为2.55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57,375,028.05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2,429,076,227股。
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实施和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终止并回购注销已履行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