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 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 2021年7月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2021年激励计划相关具体事宜。
- 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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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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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 原因:鉴于本次激励计划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经2022年度及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合计11.9820万股),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5名激励对象按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方式由公司对该部分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 数量:本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1.982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 价格:本次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5.2972元/股。
- 资金来源:公司以15.2972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11.982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总额约为1,832,910.5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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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进展: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披露了《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了《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根据公司的说明,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未有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已向其申请办理对5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982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该部分股份预计将于2024年10月31日完成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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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经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手续和完成相关股份回购注销,并依法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