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 公司注册名称: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40,001万元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28日 - 上市日期:2024年9月26日 -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8号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经营宗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不断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 经营范围:视听节目制作、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制作、音乐及视频产品互联网销售等。
第三章 股份 - 股份发行: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股份总数为40,001万股。 - 股份增减和回购: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目的。 - 股份转让:公司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第四章 党的组织 - 设立党的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股东权利: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参与股东大会、监督公司经营等权利。 - 股东义务:股东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 - 股东大会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财务预算、决算方案等。
第六章 董事会 - 董事会组成: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 董事会职权: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总经理职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第八章 监事会 - 监事会组成: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不少于1/3。 - 监事会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利润分配: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取现金分红形式。 - 审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 通知形式:公司通知可以专人送出、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 - 公告媒体: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告媒体。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合并、分立: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分立时财产作相应分割。 - 解散和清算: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等原因解散时,应当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修改条件:《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公司情况发生变化,或股东大会决定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 释义:定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等术语。 - 生效日期:本章程由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